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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工作的通知
作者:gxy编辑:审核:时间:2014-05-26点击:

校属各有关单位:

为了加强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,根据《2014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》(鄂组通[2014]6号)统筹实施“千名创新人才计划”的安排,现将实施“2014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、四次全会精神,围绕我省科技、经济、社会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,以培养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为重点,择优培养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,为我省“建成支点,走在前列”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
二、培养目标

每年遴选5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进入“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”,通过连续支持资助,造就一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突出、发展潜力明显、企业产业急需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。实施培养“A20、B30”计划,即:出国(境)参加国际会议(A类)20名,出国(境)研修(B类)30名,为我省未来高端科技人才培育打好基础。

三、培养对象

“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”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为:

1.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具有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遵纪守法,遵守科学道德,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。

2.年龄在35岁以下(含35周岁),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。

3.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,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内、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,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,得到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认可。

4.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(境)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。国际学术会议须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,与会者须来自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。国际学术交流内容应为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,符合我国科技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,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、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实际要求。

5.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(含高级工程师、副主任医师、副研究员等)。

6.如获得国家留学等资助的,不在申报此计划。

四、申报和评审程序

1.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。

2.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《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》,并提供有关国(境)外学术交流的邀请函及相关业绩材料。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,一式三份。

3.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,由省委组织部、省科协等单位联合组成“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”评审工作委员会,负责评审工作。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国际部统一受理申报材料,进行初审。

五、支持措施

1.经费支持:

参加国际会议(A类)每人资助1万元;出国(境)研修(B类)每人拟资助3万元。

2.项目倾斜:

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单位结合工作职能,在科研项目立项、人才选拔培养、各类评优评先和奖励申报等方面,给予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重点支持。

3.跟踪培养:

建立青年科技晨光计划人才数据库,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成员单位应加强对青年科技晨光计划人才的日常联系,及时了解入选者在科研、工作中的需求,共同创造有利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工作环境和事业平台。

4.企业对接

实施单位要向全省重点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推介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科研方向、科研成果等信息,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,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成果转化,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。

六、管理办法

1.受资助人员在结束国(境)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后,需向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报送学术交流活动总结。

2.“晨光计划”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。如受资助人员未能实施所申报的国(境)外学术交流活动,需将资助款项退回。若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,经查证核实后,通报受资助者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单位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1.湖北省科协

联 系 人:唐利红联系电话:8783289187896085

联系地址:武昌八一路九号湖北省科协国际部

邮编:430071

E-mail:skxgjb@163.com

2.校内联系人

联系人:李国英联系电话:87281262

E-mail:ligy@mail.hzau.edu.cn

附件:湖北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

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

2014年5月23日